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24]33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湘人社规〔2024〕2号)等文件规定,对离校 2 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且吸纳就业人数达3人(含3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经核实,溆浦县瞄准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个人)符合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4000元,共计56000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4日)
举报受理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45—3323552
县财政局 0745—3329017
县就业服务中心 0745—3327259
附件:溆浦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花名册
溆浦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