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政办: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改善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乡村振兴,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145号)要求,2023年我县有老区发展方向的项目4个,资金合计5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统溪河镇穿岩山村农村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40万元;观音阁镇桐油坡村农村饮水工程5万元;小横垅乡大同村农村道路建设5万元;中都乡沙溪村农村道路建设5万元。
二、项目管理
1、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对项目负主要责任,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项目所在村民委员会,是项目的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任务施工,严把质量关,不得随意更改建设事项、建设规模,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严禁改变资金用途,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违反法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溆浦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发展方向)项目建设任务表
溆浦县民政局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