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制作发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3-24 10:01 信息来源:溆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67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统一部署,根据《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怀化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实施方案》(怀退役军人办发〔2022〕3号)的要求,稳妥有序准确高效开展我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以下简称优待证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使用和服务管理,切实维护持证对象权益,提高优待服务管理水平,在 2022年12月15日前集中完成我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优待证制发工作,让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真切感受到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形成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关心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机制

(一)成立优待证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优待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优待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谋延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舒新军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覃 安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周芳红 县军休服务中心主任

        向宪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负责人

        王 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股长

        谌若维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负责人

        贺喜菊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规划财务股负责人

        向一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负责人

        王茂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股负责人

(二)组建优待证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指导、督办乡镇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安兼任专班负责人,具体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建档立卡工作。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股长

向宪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负责人

向一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负责人

张海滨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刘 斌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佑源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  志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沈小健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  媛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芝君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刘泳春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下设3个业务组,分别负责有关工作。

1.综合组

组 长∶向宪开

成 员∶张海滨、张 志、王芝君

主要任务∶①牵头拟制实施方案,构建运行机制;②对接市局关于优待证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时向乡镇传达优待证工作相关信息;③研究优待证制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举措;④组织指导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⑤定期汇总乡镇进展情况,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报工作情况;⑥做好退役军人事务部综合管理平台业务管理和乡镇级管理员账号开设工作,指导乡镇做好辖区内账号维护管理工作;⑦指导乡镇开展优待证制发宣传工作;⑧负责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的审核;⑨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服务组

组 长∶向一鸣

成 员∶刘 斌、张 媛、刘泳春

主要任务∶①负责建档立卡工作,整合我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数据,对接市局建档立卡系统;②对接市局服务中心,协调信息系统、设备相关问题;③指导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面向对象的政策解释工作;④指导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专人签收优待证,做好签收台账,按要求将优待证送达申请人本人;⑤制定规范化窗口服务流程,避免出现服务不到位问题;⑥负责建档立卡数据审核;⑦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3.权益组

组 长∶ 王 勇

成 员∶ 李佑源、沈小健

主要任务∶①提前分析研究,预判在优待证制发、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组织做好风险防控工作;②组织做好相关人员的接访、息访息诉等工作;③协调县网信部门,做好涉优待证的舆情监控工作;④出现涉及优待证突发敏感舆情时,联合政法、网信、公安、信访等部门,第一时间开展应对处置,防止舆情发酵升级;⑤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建立优待证工作联系制度。建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系乡镇制度,精准掌握各乡镇优待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督促指导各乡镇稳妥推进工作。

具体联系乡镇:

黄谋延:联系低庄镇、深子湖镇、双井镇、祖师殿镇、卢峰镇、观音阁镇、均坪镇;

舒新军:联系三江镇、桥江镇、油洋乡、舒溶溪乡、淘金坪乡、两丫坪镇、沿溪乡、中都乡、水东镇、统溪河镇;

覃  安:联系龙潭镇、黄茅园镇、葛竹坪镇、龙庄湾乡、北斗溪镇、小横垅乡、江口镇、思蒙镇;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3月25日前)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传达学习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通知精神,成立优待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和人员安排。二是建档立卡。对接市局建档立卡系统,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基础数据准备,指导乡镇完善相关设备。三是组织开展培训。确保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熟悉系统操作流程,熟悉政策问答口径。前期可通过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将退役军人事务部优待证工作手册、系统操作、优待证宣传折页、海报等材料下载。四是动员部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线上或线下)。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根据县局优待证工作制发方案及相关要求,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优待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优待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人员培训及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优待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培训阶段(2022年3月31前)

根据市局计划安排,县退役军人事局将在3月下旬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组织网上业务培训。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熟悉建档立卡信息登记内容、优待证政策、工作流程、表格填写要求;建立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建档立卡台账及电子照片,本辖区内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全覆盖,确保优待证制发工作顺利进行。

(三)实施阶段(2022年4月1日至12月15日)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告,在全县内大力营造优待证工作的宣传声势,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乡镇和村(社区)充分运用横幅、标语、宣传栏、信息推送等多种形式,力争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优待证工作人人知晓。二是全面开展优待证制证工作。2022年 4月8日,乡镇服务站开始受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材料,按规定逐级审核,制证后寄发优待证。三是适时检查督导。精准掌握优待证工作进展情况,乡镇在优待证工作推进中遇到问题,及时整理上报,县局及时给予答复。县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优待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推广先进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落后的乡镇进行督导,制定整改措施。

(四)总结阶段(2022年12月15日前)

乡镇对优待证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期拿到优待证,在2022年12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含电子版)报送县局。县局将对乡镇优待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优待证工作转入常态化运行后,每年新增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信息,主动告知申请人,常态化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涉及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优待证工作是当前全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指定专干,周密组织部署,积极稳妥推进,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确保精准高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人员范围、申领流程开展优待证工作,乡镇服务站、银行窗口服务热情、规范,线上审核及时准确,电话回复清晰明白,对有需要的对象,主动上门服务。

(三)做好风险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办法,确保乡镇优待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坚持阳光操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根据省厅合作银行范围自主选择本人优待证的制证银行,不准以行政方式进行干预。要加强信息之间的沟通和共享,及时摸排工作中存在的稳定隐患,掌握苗头性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风险防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集访,不发生网上炒作和负面舆情。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统一政策宣讲口径,做好正面宣传,结合走访慰问等活动,主动送政策上门,形成广大退役军人引领良好道德风尚、珍惜维护荣誉、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安全保密。要增强保密意识和依法行政,充分尊重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意愿,按照程序依法行政。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优待证工作内部资料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优待证工作安全无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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