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 年版)》,以及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的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沿溪乡2022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计划执法,划定职责边线、明确执法任务、落实监管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升全乡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全乡辖区内6家烟花爆竹专店、11家水电站、2家液化气配送站,作为重点执法对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3、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
4、创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提高应对化解事故善后保障能力;
5、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编制原则
(一)依法行政、程序正当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权,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二 )强化监管、全面覆盖
乡应急办应把全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八大工贸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全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范围;村安全监管员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生产、食品、交通、消防等行业安全信息,积极向社会各界和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举报并制止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和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向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周围群众对安全工作的反响以及社会各界对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的意见和建议;其他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加强在“打非治违”、事故查处、许可后续监管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努力构筑衔接顺畅、全面覆盖的全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网络。
四、执法人员及检查安排
2022年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人员为分管领导胡明俊,应急办工作人员向冰、刘梁、张必祥,每次参加检查人数不少于2人。
检查安排分为对烟花爆竹零售店、水电站、液化气配送站、工贸加工企业等每季度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1次复查落实情况;对较大隐患,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临时执法计划,增加检查对象和范围。
五、执法范围及内容
(一)执法范围
执法检查在全乡烟花爆竹、水电站、液化气配送站、工贸加工企业等较大规模企业开展。
(二)执法重点内容
1、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情况、企业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情况、企业法人代表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履职情况。
2、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4、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5、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6、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7、 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现场监管执法工作要求
1、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实行主办监管人员负责制。依法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在现场监管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和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3、监管执法中,如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应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4、要严格现场监管执法计划实施,确保监管执法计划的完成,遇特殊情况确需要变更的报分管领导和县应急管理局同意后进行调整。
5、按月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登记,汇总、归档。
附件:
1:2022年沿溪乡应急办监管执法对象名单(20家)
2:2022年沿溪乡各季度安全执法检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