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办

发布时间: 2021-07-13 22:08 信息来源:溆浦县人民政府

经济发展办的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中长期规划、全面小康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是负责全镇乡村振兴开发项目的论证、评估、申报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监督乡村振兴开发项目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实处,产生实际成效,杜绝资金挪用、贪污等问题发生。

三是负责全镇各村上报的监测户对象核查、监督把关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符合后进行动态管理。

四是负责全镇乡村振兴政策宣传、科技示范推广、培训及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五是负责全镇小额信贷贷款到户发展生产生活、改善人居住房环境等用途。

六是负责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调查摸底、审查、完善资料汇总上报以及组织实施。

七是负责衔接和联络工作,协调处理乡村振兴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八是负责全镇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成效汇总、常规工作的对接统计上报。

九是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协助相关单位做好考核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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