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经查,溆浦县东利新型工业有限公司、溆浦霖锦运输有限公司以及部分个体户等共计21户(详细名单见附表)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已过期长达180天且未办理延续手续。
依据《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将依法对溆浦县东利新型工业有限公司、溆浦霖锦运输有限公司以及上述21户中的部分个体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业户务必将已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交回至原发证机构进行归档处理。若逾期未交回,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将由相关业户自行承担。
如对本公告事项存有异议,相关业户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前往溆浦县交通运输局进行申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公告期满,当事人既未依法提出申诉,也未前来申请办理有关注销手续,本行政主管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名下登记的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同时将相关当事人纳入交通运输行业失信人员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以维护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的公平公正与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