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溆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政策解读作简要说明:
一、文件出台背景
第一、控制非洲猪瘟疫情的需要。2021年7月,非洲猪瘟从外地传入我县,并在我县蔓延,病死畜禽较多,养殖户随意丢弃病死畜禽,造成环境污染及疫情传播扩散。
第二、打击丢弃病死畜禽违法行为的需要。 由于对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没有给予有效的打击,导致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行为无法阻止,只有加强对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打击,才能制止此违法行为。
第三、加强正确处置病死畜禽宣传的需要。由于养殖户不知道病死畜禽的正确处置方法,因此对正确处理病死畜禽必须加大宣传,养殖户才懂得正确处置病死畜禽的方法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溆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通告》第一条明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二条规定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第三条明确法律责任。
(二)结合溆浦县的实际制定《溆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通告》的第四条和第五条,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并公布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