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工作分工: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工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工作分工: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统计、应急管理、消防、地震、机关事务管理、重点项目前期及建设协调、金融、证券、保险、机场建设、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政务服务及政务公开、优化经济环境、住房公积金管理、督查、经济调…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工作分工:负责交通运输、铁路、高速公路、市场监管、民族宗教、邮政工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司法、森林公安、信访、维稳工作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国家保密局。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工作分工:负责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城市创建、 医疗保障、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广播电视、老龄等工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卫生健康局(含县属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工作分工:负责教育、科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除外),协助肖明同志抓好统计工作,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含县属学校)、县科学技术局(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县档案局、县档案馆、县科协。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工作分工:负责自然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和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工作分工: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乡村振兴、森林防火、溆水灌区、移民、防汛抗旱、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机、畜牧水产、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工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水利局(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