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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出租车驾驶员实行服务质量考核 切实提升服务水平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3-02-26 09:31信息来源: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我公司在县城市客运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怀化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全体出租车驾驶员实行服务质量目标考核。考核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将出租车划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根据考核等次对出租车驾驶员实行严格奖惩。目标考核的内容共有46项,其中与乘客利益直接相关的有11项,具体行为是:
1、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致使计费失准的;
2、无无当理由拒载的;
3、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
4、接受预约服务而未前往载客的;
5、未经乘客同意绕道行驶的;
6、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车合乘的;
7、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
8、乘客有要求而不给付乘客专用发票的;
9、向车外抛物、吐痰或在车内抽烟的;
10、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施设备的;
11、使用文明服务忌语的。
以上行为都属服务质量目标考核的扣分内容,希望广大乘客和市民严格监督,据实举报。
举报电话:3792255(县顺安出租车公司)
监督电话:3327151(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
 
附件:1、服务标准
      2、服务质量百分制考核评分办法
      3、奖励加分制度。
 
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doc
文件类型: .doc 436644efefe4fe14963fe1ff1d7d5e56.doc (299.00 KB)
出租车服务质量考核百分制实施方案.doc2.doc
文件类型: .doc 8d2bd070ebd2bf70298b7e1d06b5a1fe.doc (21.00 KB)
             
 
  溆浦县顺安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