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专家刘仁再关于《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6-10-27 15:10 信息来源:溆浦县政府办

一、出台背景与政策初衷

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叉车、发电机组、钻探设备等柴油工程机械,广泛用于工地、矿山、港口、物流园、厂区,是氮氧化物、颗粒物(PM₂.₅)重要排放源,单台老旧国一机械污染排放可达数十台小型乘用车水平,在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容易加重臭氧、扬尘复合污染,直接影响群众健康。

当前大气治理已经从机动车管控延伸到非道路移动源,这是补齐移动源污染短板的关键举措。本次划定禁用区,不是 “一刀切禁止施工”,而是差异化管控、淘汰老旧高污染设备,推动工程机械绿色升级,统筹空气质量改善、产业稳定、施工保障三者平衡,也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法典》赋予地方政府的法定管理权限。

专家一句话概括:管住 “冒黑烟的老工程机械”,保留合规、低排放机械正常作业,应急场景留豁免通道。

二、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违规在禁用区使用高排放机械,生态环境部门可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配套标准:GB20891(非道路国 Ⅰ、Ⅱ、Ⅲ 排放限值)、GB36886(排气烟度限值)。

三、关键概念解读

1. 什么是非道路移动机械?

不以道路行驶为目的、自带柴油机动力的工程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叉车、破碎锤、发电机组、港口装卸机械等;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大多不在管控范围内。

2. 什么是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各地通行口径)

满足任一情形即属于管控对象:

排放阶段:国 Ⅰ 及以下、国 Ⅱ 及以下(以通告明确为准,多数城市禁用区内禁止国 Ⅱ 及以下)(以通告明确为准,多数城市禁用区内禁止国 Ⅱ 及以下);

尾气超标:烟度超过 GB36886-2018 Ⅲ 类限值、肉眼可见黑烟;

管理不合规:未完成编码登记、未悬挂环保号牌、远程定位装置失效、无法核验排放信息的机械

3.禁用区域怎么理解?

通告一般分为两类:

核心禁用区:中心城区、建成区闭合范围(绕城高速、环路以内等);

重点点位全覆盖:城区所有在建工地、港口码头、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矿厂区等机械高频作业场所; 部分地区分阶段推进,先核心区、再扩大到乡镇驻地,逐步收紧标准

四、豁免情形(重点答疑)

通告普遍设置豁免,避免影响应急保障:应急抢险、防汛救灾、消防救援、应急抢修、重大灾害处置等紧急任务使用的机械,不受禁用限制; ✅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在通告基础上执行更严格的减排要求; ❌ 普通工程施工、土方开挖、厂区装卸、日常发电机组,不属于豁免范围。

专家强调:豁免是任务豁免,不是设备免检,应急任务结束后,老旧高排放机械仍不得在禁用区继续使用。

五、对施工单位、设备租赁企业的影响与应对建议

源头筛选:新进场机械优先选用国三及以上、已完成环保编码登记、联网正常的设备,招标、施工合同可增加非道路机械准入条款;

台账管理:建立机械清单,留存铭牌、排放阶段证明、检测报告、环保号牌信息;

分类处置:国 Ⅰ 老旧机械建议尽快淘汰;国 Ⅱ 机械,按通告时限逐步退出禁用区,可转移到禁用区外合规场地使用;

升级替代:土方、场内短途作业优先电动装载机、电动叉车,降低运维成本同时规避管控风险;

现场自查:定期检查尾气烟度、定位设备,避免因号牌缺失、定位掉线被认定为高排放违规机械。

六、监管方式与责任边界

监管采用线上台账 + 远程监控 + 现场抽查 + 黑烟抓拍组合方式:

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编码登记、尾气检测、执法处罚;

住建、交通、水利、城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工地审批、开工核查、项目检查中落实准入要求;

责任主体:机械使用单位(施工方、承租方)是第一责任人,租赁方配合提供机械合规材料。

专家提醒:很多企业容易踩坑 ——只看租赁协议,不核验机械排放阶段和环保登记,进场后被查处,处罚对象是现场使用单位。

七、政策价值总结(专家结语)    

划定禁用区是精细化大气治理的必然方向,短期会倒逼工程、租赁行业淘汰一批老旧机械,带来设备更新压力;长期有利于降低区域 PM₂.₅和 NOₓ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同时推动工程机械新能源化、产业绿色转型,实现生态效益、民生效益、行业转型效益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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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卢玲红 复审:舒友忠 终审: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