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批 2024年 5 月 15 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准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N202405140082 | 该交办件反映怀化市溆浦县大江口镇永诚环保公司业务为废旧轮胎加工,该公司没有环保设施,生产产生粉尘严重影响工人和居民身体健康,并且该公司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晚上偷偷生产。 | 怀化市溆浦县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2024年5月15日下午,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溆浦县应急管理局、溆浦县大江口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反映的问题对湖南永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全面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8台裂解炉中,有6台正在生产作业,2台正在检修,建有集气罩、烟管、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的排气筒、沉淀池、雨水收集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批复要求;裂解炉废气和烟气经集气罩收集、传输管道传输至二级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未见排放黑色烟气;车间内设置有完善的碳黑收尘设施,车间地面较为清洁,未见明显积尘,对场内工人无明显影响;在该公司厂界外几乎闻不到异味,植被叶面也未发现明显的特征污染物(碳黑)吸附,同时,该公司周边1公里内无居民,不存在“严重影响工人和居民身体健康”问题。溆浦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出具了《关于湖南永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情况的说明》,明确了湖南永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工贸类企业,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湖南永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行政审批手续齐全,具备正常生产条件,不存在“晚上偷偷生产”这种说法。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