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任:暂缺
机构地址:溆浦县警予东路169号
邮编:419300
电话:0745-3323101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7月1日-9月30日)
内设机构:
文秘室、金融事务中心、党建室、督查室(对外称溆浦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优化办(对外称溆浦县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调室、调纠办、后勤室、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国际陆港事务中心。
主要职能: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办理中央、省、市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
(八)负责财税金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九)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向县政府所提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财务和县政府领导用车管理,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十二)归口管理县政府办二级机构。
(十三)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