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健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动态管理机制,规范文化经营场所的经营行为,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经核查,以下单位(见附件)所持的《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因存在有效期届满且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长期不开展经营活动等情况。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依法对其注销。自公告之日起,被许可人所持的《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作废。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地址:溆浦县卢峰镇警予东路313号,电话:0475-3329918)。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申请理由依法不成立的,注销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娱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注销名单
溆浦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