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溆浦县柑桔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有效推动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承接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土壤改良、病虫害防控、修剪等3个服务环节。
二、遴选服务组织数量:每个服务环节遴选服务组织不少于3个。
三、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经县级以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公司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组织能力强、实施条件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级社不受此限);
2.具有与其承接服务内容、规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含自有和租用)、作业人员、服务场地及其他能力;并提供机械设备台帐,作业人员身份证及从业资格证明;
3. 有良好持续营运能力,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质量优质,价格合理,有规范的服务协议;
4.财务健全并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开设有银行账户,服务组织及法人在银行等部门无不良记录,近两年内无服务方面的负面新闻事件;
5.各服务环节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县市场公允指导价格。
四、遴选方式
1.自主申报。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结合自己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选择各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制定实施方案(包括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 、实施内容、收费标准、财政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项目组织管理措施、项目实施承诺及项目实施绩效等),填写《溆浦县柑橘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经所在地乡镇签字盖章后,向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申报,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设施设备清单及牌证、服务作业人员名单及技术证书、上年度的服务合同和财务报表、服务组织及法人的信用报告。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2月23日17时。
2.县级评审。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农机事务中心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应股室站负责人,对申报的各服务组织资格进行审核。2月25日,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组织评审人员开展评审,对照《溆浦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评选标准》打分。
3.公示结果。择优确定服务主体,对评审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下达服务计划。服务组织经公示无异议后,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服务组织下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计划,明确每个服务组织的服务环节、服务规模、服务价格、服务区域。
咨询电话:0745一3323562,李远鸲:13787542788
附件:溆浦县柑桔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
溆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2
溆浦县柑桔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服务主体
申 报 表
服务主体名称(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
||
身份证号 |
|
作业服务人数 |
|
||||
服务主体注册地址 |
|
设施设备数量(台、套) |
|
||||
计划服务区域 (乡镇) |
申报服务环节及作业量 |
||||||
土壤改良 |
病虫害防治 |
修剪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后需附申报材料(附件3),上年度已被遴选为服务主体的只填报本表,其他申报材料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