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十五”时期以来,全国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上实施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有效改善了公路行车安全条件。但是全国公路点多、线长、面广,各地交通环境差异较大,部分公路尤其是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仍比较突出,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2024年度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4]94号。
三、起草过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2024年度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4]94号,为全面提升公路、水路及道路运输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目标:全县共需建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涉及17个乡镇,共计分为29条线路。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及其他职能部门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各自责任和职能职责。三是加大投入力度:争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及危桥项目资金,加强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及危桥项目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规范工程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公路安全设施形式和技术标准。五是推进综合治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纳入乡镇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六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隐患整治、治超、客运市场整治3个工作专班,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体系及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要素保障,科学组织调度,确保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