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自然资源局收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经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马某礼、马某兵两户私房拟建3层住宅,属于与规定有分歧的情形。2024年3月24日,由副县长李翔牵头召开了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拟建层数为3层,2024年3月26日下午,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关于居民自建房“新建与建筑层数”问题,省人大及相关部门已做出明确解释。会议原则同意我县新建居民自建房最高按三层审批,居民自建房原依法批准层数超过三层的改(扩)建、重建后层数不得超过原依法批准层数。对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认为与规定有分歧的52户,同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自然资源局已为马某礼、马某兵两户办理了规划许可等相关建房手续,信访人对工作人员办理态度表示认可,对事情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