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溆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溆浦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12-29 13:27 信息来源:溆浦县政府办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溆浦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溆浦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便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准确理解、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现就《通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烟花爆竹燃放是我国传统习俗之一,但无序燃放会带来空气污染、噪声扰民、火灾隐患、人身伤害等诸多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统筹兼顾传统习俗、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需求,溆浦县决定进一步科学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和限放区,明确管理要求,以实现更加规范、精细、有效的管控。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湘政办发〔2023〕3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三、主要内容和重点说明

(一)明确三类管控区域

1、禁止燃放区域: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溆浦县城中心城区:划定了明确的四至范围,涵盖主要建成区和部分规划发展区。

(2)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生产生活区:因属于特定工业和生活集中区,为保障安全,划为禁放区。

(3)重点防护区域:包括易燃易爆场所、党政机关驻地、军事设施、交通枢纽、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公共文化场所、山林防火区、农村团寨等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各类场所和区域。这些地点不论是否位于上述地理区域内,均禁止燃放。

2、限制燃放区域:在县中心城区禁放区外围,划定了部分延伸区域作为限放区。在限放区内,在特定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 非禁限放区域:除上述禁放区、限放区之外的溆浦县其他区域,在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不扰乱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但仍鼓励居民减少燃放、文明燃放。

(二)明确燃放时段规定

1、禁放区: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禁止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2、限放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元宵节,以及本县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以上预警,或应急预案Ⅲ级及以上响应,则在预警或响应期间,限放区也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重要活动燃放: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燃放活动,必须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许可,并严格在指定时间、地点,按照专业安全规程进行。

(三)明确法律责任与监督

1、 违规处罚: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等,将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阻碍执法责任:对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进行拒绝、阻碍的,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举报奖励:鼓励社会公众对违反《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查证属实的首次举报人将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处理。公布了公安(110)、城管(0745-3327319)、应急管理(0745-3333119)三个举报电话。

音频解读

初审:张委伟 复审:张英 终审:贺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