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浩峰矿业有限公司龙王江锑矿3万t/a采选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30 15:24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溆浦县浩峰矿业有限公司龙王江锑矿3万t/a采选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7月31日-8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邮编:41900

联系电话:0745-322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综合说明表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综合说明表

一、工程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溆浦县浩峰矿业有限公司龙王江锑矿3万t/a采选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 溆浦县水东镇邱家湾村

坐标:E 110.6286°~110.6400°,N27.2711°~27.7833°

项目建设性质 已建

项目建设规模 生产能力为3万t/a的开采系统,3万t/a锑矿采选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 溆浦县浩峰矿业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委托单位 溆浦县浩峰矿业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设置

论证承担单位 湖南中环领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论证范围 排污口入高明溪上游0.5km至溆水汇入口6km,高明溪入溆水下游18km,共24.5km。

二、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入河排污口位置 E:110.623384°,N:27.770483°

排水水质标准限值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及修改单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

CODcr NH3-N 锑 砷

60 8 0.3 0.1

入河排污口类型 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排放

方式 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 管道

入河排污口性质 新建

入河排污口排污量 975.4m3/d

三、建设项目退水情况 最大退水量 0.0113m3/s

污水污染物种类 CODcr、氨氮、锑、砷

退水地点水功能区名称 入河排污口受纳水体高明溪未划分水功能区,高明溪下游汇入溆水上保留区,该功能区起于溆浦县龙潭铅梨子园村,止于溆浦县卢峰镇高弟水厂取水口上游3km,全长85km。

退水地点水质管

理目标 Ⅲ类

四、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措施 矿井涌水经井下沉淀后优先回用于采矿用水,多余部分(雨季与工业广场初期雨水、废石堆场淋滤水、尾矿库雨季溢流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经絮凝沉淀处理后经管道外排入高明溪。外排废水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及修改单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要求。

非工程措施 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选用优质设备,加强管理预防环境突发事件事故发生。

基本情况

溆浦县浩峰矿业有限公司龙王江金锑矿位于溆浦县水东镇邱家湾村,地理坐标:东经 110°37′43″~110°38′24″,北纬27°46′16″~27°47′00″。矿山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矿山面积1.147km2(地理位置见附图1)。该矿山是一座开采多年的老矿山,2012年由原来的乡镇企业转让给湖南浩峰矿业有限公司,湖南浩峰矿业有限公司接手后,于2013年8月开始进行采矿基建系统的全面改造。

2019年5月上旬,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对建设单位开展了暗访,并由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于2019年6月27日向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请督促永州、怀化、衡阳等3市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函》(中环督查函〔2019〕95号),对暗访中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反馈:溆浦县浩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采用编织袋和农用膜衬底防渗、极不规范,企业废水处理站治污效果差。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7月18日对建设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锑浓度超标(1.20mg/L)。于9月20日对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怀市环罚字〔2019〕4号)。建设单位为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特委托湖南省环科院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溆浦县浩峰矿业有限公司龙王江锑矿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溆浦县浩峰矿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改扩建项目技术方案》,并通过了专家审查。并于2019年11月开始根据方案要求对尾矿库进行了整改(管线防渗漏工程、截排水工程、防渗工程、监测井布设、防尘措施等),总投资118.41万元,于2020年4月开始对废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进行施工改造建设,总投资606.52万元,改造完成后,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由600m3/d提升至1200m3/d。尾矿库整改及污水处理站改扩建于2020年9月竣工,委托湖南得成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15日对废水、地表水、地下水开展监测工作,2020年11月建设单位委托湖南得成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并编制完成《溆浦县浩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及废水处理改扩建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尾矿库及废水处理工程改扩建工程已通过环保验收,矿区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排入矿区西侧的高明溪中。 本次论证对象即为该污水处理站配套的、已投入使用的现有入河排污口。

初审:杨清 复审:黄凡 终审:武元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