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溆环评〔2025〕14号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溆浦县舒溶溪乡楠木洞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瀚海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舒溶溪乡尖岩塘村,法人代表:戴淇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4MADW1F4T9P)于2025年11月4日向我局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生态影响类)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依法于2025年11月5日受理该项目行政许可申请,并完成了受理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你公司在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舒溶溪乡尖岩塘村实施该项目(坐标:采矿区:E110°32′18.062",N27°57′58.640";加工区:E110°32′25.574",N27°57′58.833"),本项目包括采矿区和加工区两部分,采矿权矿区面积0.1003km2,开采标高为+518m~+373m,由14个拐点圈定,矿山设计露天开采,开采方式为台阶开采,深孔爆破;矿区开采规模为60万t/a;矿石加工区,加工能力60万t/a,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万元。
二、本项目建设符合《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21~2025年)、符合《怀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怀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怀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符合《溆浦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开采专项规划(2019-2025年)》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规模、内容实施,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你公司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物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适当的措施,尽可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或减少不利的生态影响;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同时要对施工区及周边区域进行监测,强化对生态的管理。营运期开采矿石岩层时,尽量保证周边围岩的稳定,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和设置警示标志,对高强噪声源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应按剥离-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进行矿山开采;矿山服务期满后应按照复垦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造地复垦,切实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建立健全施工扬尘管理机制,确保“六个不开工”和实现“六个100%”。营运期开采区采取采用湿式凿岩,设置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同时对车辆冲洗、覆盖防尘网;加工区采用半封闭式进料口+喷雾降尘;一级、二级破碎、制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一级筛分、二级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矿山开采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加工区破碎、筛分、制砂生产过程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标准限值。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营运期开采区四周修建截水沟渠,开采区中部设置沉砂池,采矿区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后同加工区初期一同排入初期雨水沉淀池2#、3#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排土场1#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沉淀池1#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平台;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优先选择噪声较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分散分时使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厂界周边的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等交由政府渣土管理部门进行统一调配处置,不得随意堆放,防止水土流失和破坏当地景观和植被。营运期剥离表土全部回填于矿山凹陷的采坑,不设置排土场;地面清扫收集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石粉产品;沉砂池渣用于矿区回填;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于厂内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投入生产后,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