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宏昇砂石经营有限公司废弃矿渣综合利用项目 (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5-22 08:4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溆浦宏昇砂石经营有限公司废弃矿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邮编:419300

联系电话:0745-32235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5月22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溆浦宏昇砂石经营有限公司废弃矿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深子湖镇卫星村

建设单位 溆浦宏昇砂石经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至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怀化市溆浦县深子湖镇卫星村,该项目规划用地1988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产品暂存区、原料暂存区等,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预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营运期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池容量为200m3,)收集后回用于厂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洗砂废水先经脱水回收机收集处理后,然后再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通过浓缩罐(加入絮凝剂和助凝剂)+带式压滤机+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清洗、洒水降尘等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

2、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怀化市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施工时应设置围挡、保持路面清洁、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运输车辆采用篷布盖严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文明施工;营运期运输砂石车辆采取帆布封盖措施,进厂后先喷水再卸料,采用密闭式的传送带,对砂石堆场采取雾化喷淋措施,使砂石保持一定的湿度;破碎、筛分、制砂生产过程在密闭厂房内进行,生产线配备了喷淋降尘设施,同时对厂房内进行洒水降尘,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3、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施工场地、施工时间;对沿途居民密集、医院、学校的区段,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段,夜间22:00-06:00禁止施工;施工过程将高噪声机械布设在场地中部,同时在场地四周设置隔音屏障,最大程度减缓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营运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保养,保持设备运行良好;落实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只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22:00~6:00),经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场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昼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建筑材料,对没有利用价值以及不能回填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土石方开挖后全部就地回填,用于场地平整及绿化。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地面沉降粉尘、污泥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制砖公司;絮凝剂包装袋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设备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初审:罗艺 复审:黄凡 终审:武元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