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化市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8 14:24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1〕25号),根据湘政办函〔202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怀化实际,经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围绕服务“六稳”“六保”,直面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强化改革担当,敢于“啃硬骨头”,以更加全面系统深入的“放管服”改革举措,持续为市场主体办实事、解难题,在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的同时,全面提升改革综合效能,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对标对表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依据我市贯彻落实《分工方案》的责任分工(详见附件1),结合《关于印发<怀化市贯彻落实2021年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怀政职能转变发〔2021〕1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怀政职能转变发〔2021〕3号)要求,对标对表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时间表、路线图及工作举措,强化改革协同,强化绩效评估,推动各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推出更多原创性改革举措,通过实践检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让改革成果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惠及广大市场主体。

三、强化责任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机制和推进机制,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抓好各项责任分工的落实落地;对事权在国家、省级层面的重点任务,要密切关注跟踪政策动向,全面做好对接,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改革。市协调办要强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适时开展跟踪考核。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明确1名联络员,请于10月29日前将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以纸质文档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市协调办。各地、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21年12月1日前以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协调办(联系人:李芬,电话:2714097,地址:市民服务中心C栋511室,扫描件或电子版报送邮箱:hhzwzx@163.com)。


怀化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