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溆浦县2023年移民困难扶助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25 09:05 信息来源:溆浦县政府办

各有关乡镇: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 意见》(国发〔2006)17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 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1号)、《湖南省水库移民  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3)14号〕以及《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23年移民困难扶助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23) 11号)文件精神,经乡村申报,商县财政局,呈县人民政府  同意,并上报市、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审查、备案通过。现 下达2023年移民困难扶助金项目计划44万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项目建设(不含产业扶持类项目)严格按照《溆浦县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流程》的相关要求,对资金额度在50万元以下(不含)的项目,各项目责任单位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组织实施。

二、 项目计划下达后,各项目责任单位必须认真组织项 目实施,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施工人员的确定、施工合同 的签订,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项目施工、验收及项 目资料整理,并进入报账程序,否则项目计划另作调整或由有关责任方自行负责办理资金申报手续。

三、 项目建设内容以下达项目计划表中的建设内容为准,建设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以书面报告提出 申请,待移民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责任单位不得 擅自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由此增加的项目资金由项目责任单位自行负责。

四、 项目主管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项目,验收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移民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参与。

五、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深度参与移民资金的管理监督,  引导移民群众主动参与移民资金的监督。乡镇财政所要充分 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移民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验收,确 保移民资金运行安全、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挪用移民项目资金。

附件:溆浦县2023年移民困难扶助金项目计划表。


溆浦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溆浦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8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