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食品、食用农产品组织开展了抽检,其中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对“溆浦县白云山山泉水厂”经营的“白雲山泉”包装饮用水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0月10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县白云山山泉水厂,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溆浦县白云山山泉水厂2024年9月3日共生产该批次“白雲山泉”包装饮用水620桶,销售价格为2元/桶。至2024年10月10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涉案货值1240元,获违法所得1240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经营户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4年10月10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县白云山山泉水厂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1月1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县白云山山泉水厂,予以如下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1240元;
2. 处以罚款50000元;
(罚没款金额合计51240元)
二、对“溆浦县白岩山泉水厂(普通合伙)”经营的“白岩山泉包装饮用水”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0月10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县白岩山泉水厂,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溆浦县白岩山泉水厂于2024年9月3日共生产该批次“白岩山泉包装饮用水”150桶,销售价格为2元/桶。。至2024年10月10日前,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涉案货值金额为300元,获违法所得300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经营户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4年10月10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县白岩山泉水厂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1月1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县白岩山泉水厂,予以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2.处以罚款50000元;
(罚没金额合计50300元)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