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食品、食用农产品组织开展了抽检,其中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对“溆浦小兵商贸有限公司滨江雅苑分店”经营的“原味瓜子(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4月2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峰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小兵商贸有限公司滨江雅苑分店,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原味瓜子(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系当事人从溆浦乐美汇生活超市处采购,共250斤,进价6.3元/斤,销售价7.98元/斤。至本局检查之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涉案货值金额为1995元,获违法所得1995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当事人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6年4月9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小兵商贸有限公司滨江雅苑分店,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6年6月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小兵商贸有限公司滨江雅苑分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1995元;
2. 处以罚款5000元。(罚没金额合计6995元)
二、对“溆浦梅梅商店”经营的“砂糖桔(橘)”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4月2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峰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梅梅商店,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砂糖桔(橘)”系当事人从溆浦水果市场杨道刚水果批发部处采购,共30.76斤,进价2.6元/斤,销售价4元/斤。至本局检查之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涉案货值金额为120元,获违法所得120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当事人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6年4月13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梅梅商店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6年6月4日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梅梅商店作出不予行政处罚。
三、对“溆浦餐餐香调味生鲜超市”经营的“姜”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4月2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峰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餐餐香调味生鲜超市,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姜”系当事人从溆浦县李老三农副产品批发处采购,共60斤,进价3元/斤,销售价5元/斤。至本局检查之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涉案货值金额为300元,获违法所得300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当事人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6年4月13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餐餐香调味生鲜超市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6年6月4日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餐餐香调味生鲜超市作出不予行政处罚。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