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6 15:11 信息来源: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食品、食用农产品组织开展了抽检,其中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对“溆浦县湘狮源山泉水厂”经营的“湘思源包装饮用水”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9月24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县湘狮源山泉水厂,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溆浦县湘狮源山泉水厂于2025年8月19日共生产该批次“湘思源包装饮用水”100桶,销售价格为7元/桶。至2025年9月29日,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涉案货值金额为700元,获违法所得700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经营户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025年9月29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县湘狮源山泉水厂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12月1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县湘狮源山泉水厂,予以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700元;

2.处以罚款50000元;

(罚没金额合计50700元)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


初审:陈中平 复审:刘建平 终审:舒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