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7 15:27 信息来源: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食品、食用农产品组织开展了抽检,其中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对“溆浦好想来超市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赤峰原味葵花籽(炒货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7月29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峰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好想来超市店(个体工商户),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赤峰原味葵花籽(炒货食品)”系当事人从南京万昌供应链有限公司处采购,共20袋,进价7.9元/袋,销售价9.9元/袋。至本局检查之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涉案货值金额为198元,获违法所得198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当事人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5年8月11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好想来超市店(个体工商户)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9月1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好想来超市店(个体工商户)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198元;

2. 处以罚款5000元。(罚没金额合计5198元)

二、对“溆浦县闻湘月饮食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辣椒”“茄子”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8月19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峰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县闻湘月饮食店(个体工商户),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辣椒”系当事人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陈大明处采购,共20包(1.5kg/包)30kg,进价5.8元/公斤,销售价5.8元/kg;“茄子”系当事人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陈大明处采购,共5包(1kg/包)5kg,进价2.2元/kg,售价3.2元/kg,均用于餐饮加工。至本局检查之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涉案货值金额为190元,获违法所得190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当事人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5年8月19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县闻湘月饮食店(个体工商户)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10月10日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县闻湘月饮食店(个体工商户)做出不予行政处罚。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初审:陈中平 复审:刘建平 终审:舒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