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食品、食用农产品组织开展了抽检,其中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对“溆浦新时代超市”经营的“山药”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3月18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峰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新时代超市,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山药”系当事人自己购买,共1捆(5kg),进价10元/公斤,销售价19.96元/kg。至本局检查之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涉案货值金额为99.8元,获违法所得99.8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经营户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5年3月28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新时代超市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7月2日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新时代超市不予行政处罚: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