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2-13 16:45 信息来源: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开展了抽检,其中3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对“溆浦县绿之叶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东江湖蜜桔”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1月27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峰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县绿之叶水果店(个体工商户),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当事人从湖南绿叶水果农产品初加工有限公司处采购“东江湖蜜桔”19公斤,进价为9.2元/公斤,售价为13.8元/公斤,涉案货值262.2元,获违法所得262.2元。至本局检查之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经营户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4年12月10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县绿之叶水果店(个体工商户)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1月1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县绿之叶水果店(个体工商户),予以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62.2元;

2.处罚款5000元;

(罚没合计5262.2元)。 

二、对“溆浦县吴氏水果店”经营的“香蕉、芒果”(2批次)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2月6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峰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县吴氏水果店,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当事人是从溆浦水果市场银银水果店处采购该批次“香蕉”共10kg,进价6元/kg,售价8元/kg;“芒果”共10kg,进价10元/kg,售价30元/kg。上述2批次食用农产品涉案货值共380元,获违法所得380元。至本局检查之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经营户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4年12月16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县吴氏水果店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1月1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县吴氏水果店,予以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80元;

2.处罚款5000元;

(罚没合计5380元)。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