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溆浦县君悦华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油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对“溆浦县君悦华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油条”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0年11月2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峰镇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县君悦华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对该批次食品库存情况进行了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使用不合格食品,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该店于2020年9月25日从某油条摊店共购进该批次油条40根,以早餐形式免费提供给住宿客人,无违法所得。因上述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现已全部使用完毕,且时间较长,无法实施召回。造成上述食品(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该酒店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格导致。该店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0年11月24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县君悦华庭酒店管理有限公”进行立案调查,于2021年1月1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县君悦华庭酒店管理有限公”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