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4.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5.制定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6.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由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合并新组建而成。核定编制39名,实有在职人员4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含提前退休1人),内设办公室(党建办)、规划法规和财务股、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溆浦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不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全年预算总收入41557.4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1231.83万元,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175.65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4155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63万元,项目支出40970.85万元,全年无结余。本单位在2019年3月由二个单位合并而成,上年无数据。另本年把医疗保障基金纳入预算,本年预算收支无法和上年比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全年预算总收入41557.48万元,收入分项情况 :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1557.48万元,占100%,其中经费拨款11231.83万元,公共财政拨款其他非税收入1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175.6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全年预算总支出41557.48万元,支出分项情况 :基本支出586.6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23.74万元,占比55%;2、商品服务支出247.89万元,占比4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万元,占比3%。
项目支出40970.85万元。其中:本级对医疗保障基金项目10795.2万元,占比26.34%。3.上级对医疗保障基金金的补助专项30175.65万元,占比73.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41557.48万元,支出41557.48万元。
本单位为新组建单位,上年无数据;本年把医疗保障基金纳入预算,本年预算收支无法和上年比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本年预算数41557.48万元,占本年预算100%,本单位为新组建单位,上年无数据。本年预算收支无法和上年比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5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3.74万元,占比0.7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5万元.占43.71%、津贴补贴88.74万元,占27.41%、奖金21.79万元,占6.7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42万元,占5.6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29万元,占16.46%、生活补助0万元,占0%、退休费0万元,占0%;日常公用经费247.89万元,占比0.6%,主要包括办公费25.02万元,占10.09%、印刷费17.23万元,占6.95%、水电费5.66万元,占2.28%、邮电费2.3万元,占0.92%、取暖费0万元,占0%、差旅费33.53万元,占13.53%、维修费0万元,占0%、会议0.8万元,占0.32%、培训费0万元,占0%、公务接待2.83万元,占1.14%、劳务费12万元,占4.84%、工会费14万元,占5.65%、福利费4.23万元,占1.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其他交通费26.89万元,占10.85%、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万元,占41.72%、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占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万元,主要为生活补助15万元,占100%;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资金40970.85,占98.63%,其中: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人员医保门诊费11.6万元,占0.03%,差额及企业单位离休干部配偶和遗孀医保费35万元,占0.0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贫困人员财政补助支出3366万元,占8.21,困难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配套支出609.6万元,占1.49%,健康扶贫财政兜底资金支出3877.85万元,占9.4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支出33070.8万元,占80.7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总额2.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二个单位合并数2.83万元持平,另本单位无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总额2.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村庄整治、安全生产检查、扶贫检查等政府中心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绩效情况
1.推进医保基金市县级级统筹工作,全面实行以政策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统收统支为核心主,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统一信息系统为支撑,以统一经办管理服务为依托,以防控基金运行风险为目标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2.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参保费用按政策标准补贴到位率达100%,落实贫困人口住院医疗保障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
3.打赢医保基金监管持久战,不断完善医保服务协议履约管理,强化智能监控制度;
4.抓好医保目录管理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放管服改革;
5.落实“四项政策”,既落实医保基金征缴和医保关系持续政策、落实医疗救助托底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
(二)项目绩效情况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33070.8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3391万元,上级补助29679.8万元。
目标: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770643人, 财政补助55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配套330元/人,省财政配套176元/人,市县财政44元/人,本级财政配套安排3391万元,上级财政配套资金39679.8万元。
2.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资助3366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个人缴费。
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本级财政资助,按扶贫系统平台动态贫困人口数,税务部门负责缴费管理,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保待遇管理。
3.健康扶贫困财政兜底3877.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待遇。
目标: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报销比例达85%,按省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系统统计实际支出测算。2.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待遇按国家贫困政策及时得到保障。3.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专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困难破产改制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加医保财政配套资金609.6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491.6万元,省财政奖补资金118万元。
目标: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破产改制企业退休退养人员6145人医保待遇,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5.差额及企业单位离休干部配偶和遗孀医保费35万元。
目标:保障差额、国有破产改革企业离休干部配偶和遗孀的医疗保险待遇。
6.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人员医保门诊费11.6万元。
目标: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人员医保门诊费由县财政承担,按实际支出测算,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门诊费待遇支付管理。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7.89万元,比2018年增加47.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由两个单位合并,增加了资金来源。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 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单位有固定资产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单位有固定资产90.4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77.1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