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发布时间: 2026-08-21 15:20 信息来源:溆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 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31日。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溆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0745-3338099地址:卢峰镇钟家路与溆水南路交会处) 


姓名

江发红

性别

出生年月

1958.03

工作单位

溆浦县七一0矿

住址

溆浦县深子湖镇白泥村一组

致残时间

1978年2月至1983年6月

致残地点

00421部队

致残原因

工程兵

残疾性质

因公

拟评残疾等级

七级

残疾情况

1978年年02月入伍,1983年06月退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00421部队从事国防施工,有涉尘工作经历。1983年6月至1987年2月,在河南省煤矿基本建设公司第六建工程处井下作业,1987年3月至1996年11月在溆浦县钒冶炼厂工作,2026年4月7日怀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论为:职业性矽肺壹期。2026年5月6日在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怀化市二医院鉴定为七级。









初审:谌若维 复审:舒孝俊 终审:石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