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卢峰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0 15:17 信息来源:溆浦县卢峰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溆浦县卢峰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卢峰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信息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并通过卢峰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卢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溆浦县警予东路129号,邮编:419300,电话:0745-332209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实现主动公开更全面、依申请公开更规范、公开渠道更便捷、监督保障更有力,满足群众信息获取需求,依法依规公开、聚焦群众关切、注重实效提升、强化监督问责。

(一)主动公开工作

1. 拓展公开范围: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惠民资金发放、重大项目推进、村级事务决策等信息;涵盖财政预算、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法定公开内容;

2. 规范公开时限:信息生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紧急信息即时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优化公开方式: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专栏、镇政务公开栏、村政务公开栏等多渠道同步公开;

4. 提升公开质量:公开内容需准确具体、语言通俗易懂,避免模糊表述,重点信息配图文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

1. 明确受理渠道:设立镇党政办公室为受理机构,开通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电子邮件申请等渠道,公布联系方式与办公地址;

2. 规范办理流程:实行“申请登记—审核分办—办理答复—归档备案”闭环管理,确保申请事项全程可追溯;

3. 严格答复时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延长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 统一答复标准:按照“已公开告知获取方式、可公开提供信息、不公开说明理由、不存在如实告知”四类情形规范答复文书。

(三)公开平台建设

1. 强化线上平台:维护好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卢峰镇专栏,优化信息检索功能,确保专栏内容定期更新;

2. 激活政务新媒体:运营镇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便民提示等内容,提升互动性;

3. 完善线下阵地:升级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查阅点、配备咨询员,提供纸质资料查阅服务;

4. 打通村级渠道:规范各村(社区)公开栏设置,每月更新村务、财务、重大事项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四)监督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办、各村(社区)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

2. 开展业务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年度培训覆盖全体相关人员;

3. 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4. 畅通监督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渠道适配性不足,线上过度依赖政府门户网站,对老年人、农村群众等群体覆盖不足;线下公开栏内容更新滞后,部分村级公开栏存在信息过期问题;

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多以文字原文转发为主,缺乏通俗化解读和案例分析,群众对复杂政策理解难度较大;

三是信息公开精准度不足,部分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高,对高频关注的民生事项(如社保办理、矛盾调解流程)公开不够细化;

四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对办理流程、答复标准掌握不熟练,存在答复内容不规范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性拓展适老线下渠道,在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场所增设简易信息张贴点;建立村级公开栏“每月巡查+季度通报”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内容更新与维护,确保信息时效性;

二是推行“政策原文+图文解读+案例说明”组合模式,针对乡村振兴、惠民补贴等重点政策,制作简明易懂的图解或短视频;每半年开展1次“政策进乡村”现场解读活动,直面群众答疑解惑;

三是通过村民议事会、线上问卷等方式收集群众信息需求,梳理形成“民生事项公开清单”;对社保、医保、民政等高频事项,按“办理条件+流程+材料+时限+咨询电话”格式标准化公开,提升实用性;

四是 编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操作手册》,明确流程节点和答复模板;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培训,通过案例讲解强化实操能力;建立答复文书“双人审核”机制,确保答复合法合规、表述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初审:尹伊 复审:舒祥 终审:韩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