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产业开发区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2 10:56 信息来源:溆浦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并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溆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综合部联系(地址:溆浦县红花园工业园企业服务中心三楼,邮编:419300,电话:0745-33238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溆浦产业开发区在溆浦县人民政府政务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6条。其中文件通知7件,人事信息6件,规划信息3件,财政信息3件,公开年报1件,机构职能信息1件,内设机构信息1件,领导信息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园区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落实“三审”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关口,执行信息发布拟稿人自审、部分负责人初审和分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实行严格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涉密涉敏信息坚决不上网,杜绝文字错误,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准确,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园区主要依托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政府信息,未运营政务新媒体,未调整主动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加大对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并由综合部具体统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公开信息内容和保密核查,由综合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发布,全年园区无泄密等事件发生。积极参与政务中心组织的培训工作,强化工作人员培训和对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园区2025年在省、市、县的统一安排和决策部署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较2024年更加完善和精准,相关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人员招聘及政策性文件的废除等均在网上予以及时公布,提高了园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但对照高标准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专业力量支撑薄弱,信息公示时效性和主动性欠佳;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仍需深化,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流程和要求不熟悉;三是动态信息更新机制不够健全。

下一步,园区将针对当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短板制定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专业力量建设,提升信息公示时效性和主动性,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发布;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体系,深化思想认识,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加强园区工作人员政策培训与业务指导,推动精准掌握政务公开流程和要求;三是聚焦公众需求导向,提高信息内容精准度,围绕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梳理公开清单,动态调整公开内容,确保公示信息贴合实际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初审:姚继雄 复审:田小龙 终审:孙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