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5 11:07 信息来源:溆浦县统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编制2025年度溆浦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并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溆浦县统计局联系(地址:溆浦县卢锋镇溆浦县卢峰镇胜利街169号    邮编:419300,电话:0745-332430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包括机构职能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人事信息2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3条、统计数据解读1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公民和法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同时,对照上级政务公开问题清单,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不断优化和完善,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透明。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5年,本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在政务公开方面上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不足。1、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2、栏目更新不及时。

改进的措施:

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履行统计服务职能出发,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深入公开统计信息内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管理员业务培训。

三是加强特色内容,更好体现统计工作。2026年将统计分析深度和数据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同时加强对信息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按规定要求公示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初审:廖笋 复审:唐先彬 终审:周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