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科技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1 10:32 信息来源:溆浦县科技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溆浦县科技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溆浦县政府门户(www.xp.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溆浦县科技局联系(电话:0745-3329658,联系地址:湖南省溆浦县卢峰镇警予东路199号,邮编:419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公布各类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投诉举报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政府网站关于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健全全流程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围绕科技创新政策、项目申报等核心内容,同步梳理公开要点,均紧扣科技工作实际。强化信息动态清理,定期对公开平台历史信息开展排查,及时更新失效政策文件、调整变动事项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可用性,为公众提供可靠信息参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务公开网站平台,结合我局职责,优化栏目设置。定期更新工作动态、文件通知、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等板块,确保分类清晰、查阅便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考核、评议与责任追究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核查信息公开时效性、准确性及保密审查流程执行情况,确保规范运作。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与上级部门监督,及时回应诉求,全年无因信息公开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表述为主,生动易懂的形式运用不足;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对信息公开范围、边界的精准把握能力需进一步锤炼。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丰富解读形式,结合科技工作特点,提升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和吸引力;二是强化能力建设,邀请上级专家指导,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初审:邓宗勇 复审:刘飞 终审:王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