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1 10:56 信息来源:溆浦县民政局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扣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民政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聚焦群众关切领域,全面拓宽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效,将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基层政权建设等重点工作纳入公开清单,切实以信息公开赋能民政服务提质,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完成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0条,其中文件通知栏目72条;人事信息栏目1条;规划计划栏目4条;财政信息栏目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健全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机制,严格规范各环节工作。全年依法依规受理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各层级审核责任与流程,筑牢信息发布质量防线。在信息发布前开展文字校对,发布后定期开展存量信息排查清理、立行立改,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明确分管领导牵头抓总、专人专职负责的工作模式。严格按照业务分类,将各类民政信息精准推送至对应子栏目,提升平台服务效能和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推进、办公室统筹督导”的工作体系,压实各股室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建设上整体推进有序,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方面,部分动态类信息发布节奏与业务推进进度衔接不够紧密,信息公开时效性存在短板;另一方面,信息公开服务的精准度不足,政策解读深度、互动回应效能有待进一步强化,未能完全满足群众多样化信息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锚定短板弱项精准发力,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健全信息发布时效管控机制,明确各股室信息报送与发布时限,确保动态信息第一时间更新。深化政策解读与服务赋能,通过图文解读、案例阐释等群众易懂的形式,强化公开信息的可读性与实用性,同步畅通互动渠道,精准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初审:张娜 复审:侯自跃 终审:罗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