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9 09:30 信息来源:溆浦县财政局

本报告由溆浦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溆浦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溆浦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湖南省溆浦县卢峰镇朝阳路48号,邮编:419300,电话:0745-3324684,电子邮箱:983682431@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5年,溆浦县财政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489条。按时公开年度预、决算、绩效评价、政策文件、法规规章、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及时办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源头审核管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强化公开前审查,把牢秘密关、政治关、文字关、舆情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文件制发的规范性、科学性、合法性,进一步调整拟发公文信息公开及解读审查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规范信息归档留存工作,做好有关登记记录便于查阅。我们设立了“溆浦县财政局网站上传信息资料登记表”,对各部门在网站平台公开的所有信息进行登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定期更新各栏目信息,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按照《溆浦县财政局网站管理及信息发布制度》的要求,由信息中心负责财政网站的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其他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入网站后台管理,进行修改、设置和删除操作。同时对信息的提供、发布原则进行明确规定。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了保证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首先,我们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确保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其次,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信息分类、信息发布质量、信息更新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学习,提升专业人员政务公开能力及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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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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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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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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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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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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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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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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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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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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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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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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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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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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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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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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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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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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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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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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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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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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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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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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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与相关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和便民性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今后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还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内容编辑和风险把控能力,规范公开流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初审:夏婷华 复审:向吉满 终审:谢正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