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9 09:30 信息来源:溆浦县财政局

本报告由溆浦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溆浦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溆浦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湖南省溆浦县卢峰镇朝阳路48号,邮编:419300,电话:0745-3324684,电子邮箱:983682431@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5年,溆浦县财政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489条。按时公开年度预、决算、绩效评价、政策文件、法规规章、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及时办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源头审核管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强化公开前审查,把牢秘密关、政治关、文字关、舆情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文件制发的规范性、科学性、合法性,进一步调整拟发公文信息公开及解读审查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规范信息归档留存工作,做好有关登记记录便于查阅。我们设立了“溆浦县财政局网站上传信息资料登记表”,对各部门在网站平台公开的所有信息进行登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优化完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开设财政信息、规划计划、文件通知等栏目,按照主动公开目录,定期更新,切实做到动态监管、适时更新,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领导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各股室做好统筹安排,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二是强化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股室,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三是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县级举办的对政务公开报送要求、内容和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让政务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我局行政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与相关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和便民性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今后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还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内容编辑和风险把控能力,规范公开流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初审:夏婷华 复审:向吉满 终审: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