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1 08:54 信息来源: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扣市场监管主责主业,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深度融合,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群众关切领域,主动公开抽检结果、典型案例、办事指南等内容,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高效规范。优化“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责任及时限,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规范答复,申请人满意度较高。

(三)政府开放日活动成效显著。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现场观摩、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形式,全方位展示监管工作举措,收集意见建议,切实拉近政民距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0

行政强制

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单位在202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当前工作仍存在短板: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分内容不够细化;

2.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基层信息报送时效性不均,影响公开工作整体质效。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着力整改工作短板。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图文可视化解读形式,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答复精准度;

2.提升基层人员公开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初审:陈中平 复审:刘建平 终审:舒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