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5 08:46 信息来源:溆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发改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县发改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包括机构职能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3条、文件通知1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本单位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2024年,县发改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提高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实行三级审核制,规范采集、审核、发布信息,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严守信息发布安全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将涉及的重点领域信息到相应目录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分类科学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准备公开的信息进行各股室、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后再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通过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仍需加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常态化工作中。

二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对构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和县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真正把信息公开做到细致。

三是全面公开。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加强财政资金、发展规划、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的全面公开。

四是加强培训:开展多层次、多样性的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结合局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现有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岗位职责,强化信息公开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