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5 10:53 信息来源:溆浦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溆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溆浦县红花园工业园企业服务中心三楼,邮编:419300,电话:0745-33238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溆浦产业开发区在溆浦县人民政府政务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5条。其中重要人事分工调整信息3件,文件通知5件,规划信息2件,财政信息4件,公开年报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园区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高度重视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关口,执行信息发布自审、初审和终审三审制度,实行严格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涉密涉敏信息坚决不上网,杜绝文字错误,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准确,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园区主要依托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政府信息,未运营政务新媒体,未调整主动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并由办公室具体统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公开信息内容和保密核查,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上网,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在实处。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沟通对接,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园区2024年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信息比2023年度更加全面准确,但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专业力量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园区各部门对于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不主动对接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三是信息公开的重点不突出。

下一步,园区将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改进,一是安排专人跟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沟通,增强各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提供各种需要公开信息到办公室审核,提高各部门参与度。三是突出信息公开的重点,对于园区的人事、政策文件及产业规划、招商合作方面要加大公开的力度,突出园区特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