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14:12 信息来源:溆浦县教育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而成,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p.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溆浦县教育局联系。(地址:溆浦县警予东路,电话:0745-332413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服务城市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规范开展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坚持主动公开。一年来,我们在政务门户网通过“信息公开”栏目,重点围绕义务教育管理、学生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社会较为关注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教育督导信息等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栏目的及时更新和主动公开。同时通过湖南日报、新湖南、掌上怀化、怀化日报、县政府门户网站、红网溆浦站、溆教之声等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00余条,回复网友咨询60条,进一步突出信息公开、在线答疑,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和有关职能、政策,方便群众了解教育局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溆浦县教育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各项办理制度进行落实,及时公示申请指南,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2024年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溆浦县教育局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工作程序,落实“三审”制度。按月、季度定期对已公开内容进行梳理,防止出现错误。2024年度未发生信息泄露和严重文字错误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立足自身实际,持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发、专栏设置、改造优化等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义务教育栏目基础上,持续优化报送类目,注重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及时、准确将我局有关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主动公开群众举报监督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自查,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认真做好12345政务热线平台,对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局领导深入调研、多方协调、及时沟通、认真解决,截至2024年12月底,对收到的12345热线平台,政务信箱等来信来访均全部按时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更新及时性不足,少数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文件并发布,错过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时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信息传播效果和公众参与度还有待提升。

工作措施:下一步,认真对照有关条例规定的政务公开要求,加强学习并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扩大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