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庄湾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31 16:12 信息来源:溆浦县龙庄湾乡

2025年,我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县委、县政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引领,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担任组长、乡长担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乡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工作专班全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4次,深入研究法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将其纳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全年组织干部集中学法8次,持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规范行政行为,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执行等各环节流程。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检查36次,做到了执法信息及时公示、执法过程全程留痕,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显著增强。

(三)深化普法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法律七进”活动,全年举办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5场次,累计覆盖群众超过2000人次,有效扩大了普法宣传的受众面。注重普法宣传与地方特色相结合,依托本乡雪峰天池自然景观、凉风避暑经济等特色资源,将法律知识融入文旅场景,提升了普法宣传的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依法化解矛盾,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源头预防、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完善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配齐配强调解力量,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对接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切实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专业队伍力量仍显薄弱。村级“法律明白人”绝大多数为村干部或村民兼职担任,其法律知识储备、实务操作能力和调解技巧均有待系统培训与提升,面对日益复杂的基层社会治理需求和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现有法治队伍的专业支撑能力尚显不足。

(二)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精准度有待提高。当前的普法宣传形式仍较为传统,主要以集中宣讲、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为主,形式创新不足,互动性、体验性不强。针对老年人、留守儿童、外出务工人员等特定群体的差异化、精准化普法措施不够完善。对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还不够充分,未能有效利用短视频、直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普法内容的吸引力、传播力和覆盖面均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仍需持续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在面对复杂疑难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分析、决策和处理的能力尚有欠缺。行政执法过程中,在程序规范、证据固定、文书制作等方面仍需进一步精细化和标准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建强法治工作队伍,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建立常态化、系统化的干部法治素养培训机制,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法治专题培训或业务研讨交流会。完善“传帮带”和“以老带新”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级“法律明白人”的定期培训,切实提升其法律政策宣讲、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引导等方面的履职能力。

(二)大力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增强普法实际效果。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新格局。线下继续巩固“法律七进”等传统阵地,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敲门送法”、“庭院普法”、“田间地头讲法”等贴心服务。线上充分利用乡村微信群、短视频平台、乡村广播等载体,制作推送通俗易懂的普法内容,探索开展“以案释法”微课堂、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增强普法的互动性和吸引力,实现普法宣传精准投送、有效覆盖。

(三)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法治服务保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必经合法性审查环节,并推动审查工作向更深层次、更早环节延伸。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细化执法标准和流程,加强执法监督。优化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前置审查、过程参与、事后评估中的作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乡人大法律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以监督提公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四)健全矛盾多元化解体系,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工作机制。整合基层政法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提升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和联动化解效能,力争将绝大多数矛盾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与教育帮扶,落实管控责任,筑牢基层社会稳定的法治防线。

初审:吴玉鹏 复审:谭显豪 终审:曾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