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庄湾乡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龙庄湾乡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11 10:30 信息来源:溆浦县龙庄湾乡

中共龙庄湾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龙庄湾乡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2026年5月召开。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和我乡实际情况,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中共龙庄湾乡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是政治素质好、履职能力强、廉洁自律严、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注意推荐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要认真把好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

中共龙庄湾乡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101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乡、村“两委”和乡属各部门领导干部占30%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党员、非“两委”干部的农民党员、先进模范人物党员等一线代表占70%左右;妇女代表所占比例应不少于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50岁以下的党员代表要占50%以上。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规定,根据所分配的代表名额,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方式,认真做好代表推选工作。

1.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组织所辖党组织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代表3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进行沟通后,按照多于代表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

2.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乡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参照新一轮村换届联审单位展开联审,根据联审反馈的结果,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乡党委联审结果,综合公示情况,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全体会议,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20%的人数,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乡党委审查。

3.确定正式候选人,选举党代表。各选举单位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镇党代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代表时,必须要有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4.上报审批。乡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选举单位党组织选出的镇党代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保证质量。如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选举单位党组织重新进行选举;不具备代表资格条件的,责成选举单位党组织及时撤换。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代表选举工作。党代表选举工作是召开乡党员代表大会、完成乡党委换届任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讲明代表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政策和纪律要求,加强与外出党员的沟通联系,动员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党代表推选工作,确保代表选举任务按照规定程序顺利完成。

二要严格落实代表名额分配。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结合乡党委确定的具体名额,并根据代表比例结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选举出正式党代表。

三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各选举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科学统筹换届时间和工作安排,一般应留出1—2个选举单位相对靠后选举产生代表,以便给上级党委提名的领导干部当选代表留出空间。原则上各党组织要在5月15日前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初审:向祚银 复审:谌相瑞 终审:吴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