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7-23 13:43 信息来源:溆浦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1、负责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优抚、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慈善、老龄、殡葬管理及残疾人服务工作;

2、做好灾情落实、报告和救灾物资的发放等工作;

3、做好敬老院管理、农村五保服务工作;

4、做好双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6、维护和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和业务咨询,落实劳动保障政策;

7、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情况,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受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请与办理,开展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户信息台账,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户实施就业援助,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8、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业产业转移,引导有序流动,引导、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9、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10、受理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公示;

11、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帮助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12、协助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维权工作等。

13、负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学校教育发展及相关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14、大力普及科技知识,搞好科技服务,实施科教兴镇战略;

1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宗教和民族事务工作,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16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