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总体执行情况
2019年,我镇财政工作按照县财政局、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在镇人大、政协的依法监督下,镇属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体财政干部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深化各项财政改革,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强化财政管理,推进财政职能转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成了2019年的各项财政收支任务。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将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财政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392.22万元。2019年财政决算收入数为1392.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2.19万元,其它收入270.03万元。分别占比为80.6%,19.4%。财政决算收入全部为上级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9年财政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92.22万元。2019年财政决算支出数为 139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92.22万元。
(三)2019年财政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6.34 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0.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7.89 万元。
4、农林水支出437.49 万元。
(四)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财政预算16.37万,其中:公务接待8.57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7.8万。具体执行情况:
1、公务接待费8.57万元,较2015年财政预算大幅减少。
2、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万元,全部资金用于公车运行维护。较2015年预算减少。
2019年,全镇实现财政收入 1392.22万元,财政支出 1392.22万元,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回顾2019年我镇财政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严格支出管理,规范审批流程。一是认真执行预算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二是强化财政审核,落实预算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三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编制支出计划,加快资金拨付,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四是较好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得到控制。
(二)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付管理,在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环节,实行镇政府和财政共同审核把关确保镇财政资金的规范、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切实做好“村账乡代理”工作,通过加强对“村账乡代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来务培训,依托乡镇财政信息网络的资源优势,增设村级财务账套,实现了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
(三)做好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全镇文明卫生创建、党建、精准扶贫工作,发挥财政职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提高服务水平,落实惠民政策。2019年全镇通过湖南省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五保户供养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15项,共计金额2027.098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4.44万元,五保户供养补贴55.21万元,退耕还林补贴13.15万元,生态公益林补贴56.7万元,自然灾害补贴9万元,渔业燃油补贴0.42万元,稻谷目标价格补贴86.30万元等。
(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绩效。为了规范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保证资金的安全与效益,财政所建立专账,对项目的立项、建设、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纠正,确保“两个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