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自立
2024年6月25日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龙潭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镇财政工作按照县财政局、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在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镇属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体财政干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实现“三高四新”蓝图,积极落实“五新四城”战略,强力推进“四强四新”举措,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保持财政运行在合理区间,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现将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财政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3881.09万元。2023年财政决算收入数为3880.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30.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0.46万元。财政决算收入全部为上级财政拨款收入。
(二)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81.09万元。2023年财政决算支出数为388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7.07万元,项目支出993.82万元。
(三)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7.4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8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29万元。
4、社会保障支出 277.39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72.62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457.35万元。
8、农林水支出1338.34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4万元。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63.48万元。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50万元。
13、其他支出77.81万元。
(四)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财政预算22.18万,其中:公务接待7.7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14.48万。具体执行情况:
1、公务接待费7.7万元,较2022年财政预算有大幅减少。
2、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8万元,全部资金用于公车运行维护。比2022年增加万元。
2023年,全镇实现财政收入3880.89万元,财政支出3880.89万元,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二、2023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这一年,我们攻坚克难,力促财政运行持续稳健。一是预算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执行《溆浦县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文件,从源头上规范财政预算管理行为。二是资金绩效充分发挥。建立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金拨付的依据,对明显不科学、不合理的项目,坚决不予安排资金,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三是财会监督不断加强。重点关注检查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过紧日子”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这一年,我们聚焦重点,力推民生政策有效落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断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大幅削减非刚性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统筹保障乡村振兴、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这一年,我们深化财政预算一体化管理,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一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资金和乡村振兴资金的支付管理,在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环节,实行镇政府和财政共同审核把关确保镇财政资金的规范、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切实做好“村账乡代理”工作,通过加强对“村账乡代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业务培训,依托乡镇财政信息网络的资源优势,增设村级财务账套,实现了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
这一年,我们提高服务水平,落实惠民政策。2023年全镇通过阳光审批系统及湖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村特困基本生活费、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离任村干生活补贴、村主干养老保险补贴等95项,共计金额3864.86万元。其中: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8.34万元、稻谷目标价格补贴156.56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42.06万元,农村特困基本生活费185.78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38.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13.75万元,城市低保金18.58万元、农村低保金101.44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3.34万元,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9.7万元,水库移民补贴22.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22万元,两残补贴101.53万元,村干部基本报酬496.52万元,正常离任村干生活补贴128.86万元,村主干养老保险补贴6.2万元,扶贫类补助资金734.24万元,其他补贴1305.56万元等。
三、2024年财政预算
2024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新《预算法》和县有关预算管理的要求,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目标,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资金,加大社会治理、基层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投入;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从严控制一般非生产性支出,提高财政支出公共性;深化镇级财政改革,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实施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确保收支平衡;强化预算执行,坚持勤俭节约,发挥财政在我镇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具体预算如下:
(一)2024年财政预算收入。
2024年财政收入预算为1514.93万元,比2023年预算收入1506.15万元增加8.78万元。
(二)2024年财政预算支出。
⠂4年财政预算支出1514.93万元。按功能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1.9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4.31万元。
4、交通运输支出59.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63.39万元。
其他预算待县级下拨给我镇再行调整。
(三)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22.18万,其中:公务接待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14.48万元。
1、公务接待费7.7万元。
2、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8万元,全部资金用于公车运行维护。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使命非常光荣。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坚定信心、开拓奋进,为龙潭镇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