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溆浦县龙潭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9-30 16:24 信息来源:中共溆浦县龙潭镇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龙潭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日,巡察组向龙潭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龙潭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整改。集中整改期间,龙潭镇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明确以党委书记尹恩建负总责,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压紧压实责任。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将巡察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19类问题进行细化,制定了71条整改措施,分别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注重长效整改,完善整改措施,紧盯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真改、实改、改到位。

截至2024年10月底,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7类7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69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整改完成率100%。巡察移交的9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巡察移交的3件信访件,已办结3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职尽责还存在短板。

1.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完善学习计划,制定了《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二是健全《龙潭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制度》。三是督促各支部扎实开展政治学习。

2.安全生产意识树得不牢。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车辆存在超载行为。个别村村内人行桥存在破损。消防、电力设施存在隐患,个别村部灭火器过期未更换。森林防灭火意识不强。应急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河长制工作落实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不定期由镇人民政府牵头交警、应急、执法大队等部门开展集中“一盔一带”整治行动。在上下学高峰期,由政府干部、村辅警及学校行政人员组成护学队伍,常态化开展“护学活动”。严查运输车辆超载行为,突出源头治理,对超载运输车辆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并严禁超载车辆出站。二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维修了破损人行桥,对一时不能维修的安全隐患点设立了警示标识。三是强化消防安全检查。2023年12月以来镇应急办及时深入各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动员全体镇村干部开展“敲门行动”,主动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做好各类电力线路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的电力线路安全隐患已及时整改到位。四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定期督导村(社区)落实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不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各村安排好值班值守人员,设立森林防灭火警示标识和宣传标语,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执勤点,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劝导,严禁携带火源进山。五是督促指导各村居加强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力度。目前,全镇37个村居均已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应急物资,建立物资台账。六是认真落实河长制。镇河长办全面排查溪河河长制责任公示牌情况,对损毁、丢失的及时更新制作安装到位,镇村两级河长加强了对辖区河流、小溪的巡查巡护,切实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

3.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有差距。耕地抛荒整治不够彻底。耕地“非粮化”现象较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2个村存在的抛荒耕地能够恢复的都已恢复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的耕地进行巡护巡查,发现抛荒情况及时交办,限期整改,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二是针对耕地非粮化现象,我镇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逐年消化,稳步推进,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对利用耕地种养殖经济作物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要求各种养殖户开展套种套养,在守牢耕地红线的基础上,推动群众收入增加。

4.对违规用地和建设监管失责。违规占地管控不严,违规建设监管乏力。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8月已经向占用耕地相关户主下达了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镇政府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县纪委于2023年就个别农户违规建房问题对镇人民政府时任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党纪政务处分。二是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新增土地违法行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少山村沿河路和弓形山停车场周边商户私搭乱建夜宵摊和钢架棚行为予以制止,并依法依规处置,同时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严防私搭乱建行为发生。

5.乡村振兴工作成果欠佳。部分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人居环境整治不够彻底。个别村自来水设施管护不到位。农村改厕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传统产业,开展十村联创,壮大发展村集体经济;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落实各项利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与村集体经济相链接的农业产业企业,带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对各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强指导、引导。三是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相关人居环境问题按要求予以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污水直排等人居环境问题的巡查督查,引导全社会树牢生态环保意识,切实守护绿水青山。

四是对个别村安全饮水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对全镇饮水工程的管护力度,确保工程能够正常运行,群众饮水安全有保障。五是严格对照农村改厕标准要求,已责成相关村和施工单位将改厕问题予以整改,同时在全镇范围内举一反三,对改厕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农户改厕达标。

6.镇党委对医保政策宣传不够,老百姓参保积极性不够高。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动员,营造征缴氛围。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征缴合力。三是强化工作方法和措施,督导征缴进度。确保医保征缴工作按时按量圆满完成。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2021年镇党委召开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较少。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镇纪委抓早抓小不够,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四个意识”,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二是抓好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四风”。四是以“五抓五促”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镇村两级会议、转发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五是对上级转办和自收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从严从实办理,坚持动真碰硬、深挖彻查、依法严惩,始终保持从严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

8.财务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未入账。资金支付不规范。少数村干部存在借用村公款。报账依据不齐全。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财政所已将镇村两级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并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将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二是由镇纪委对资金支付不规范的人员提醒谈话,要求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纪律。并加强对资金支付的审核把关,现金发放的首先经党政领导会议研究通过,再落实预借程序,及时发放、及时入账。

三是对村干部借用村公款进行全面核查,两个村报账员所借用村公款均系用于支付村级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等方面,没有私自截留,已督促于2024年8月31日前全额归还到位。四是切实加强对村级报账员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堵塞制度漏洞,严禁截留挪用。五是已责成相关村严格按照报账程序及要求,补齐相关资料。并加强报账审核把关和核查力度,对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强化警示教育意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9.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额追缴。二是纪检部门对违规领取和发放津补贴的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三是举一反三,对乡村两级发放的津补贴进行了全面清理。四是健全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镇机关工会资金的使用范围,强化了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0.个别村干部违规套取上级补助资金。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纪委对违规资金进行全额追缴,并对涉案村干部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二是针对问题举一反三是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不正之风,敢于亮剑并严肃追责。

11.村级工程项目乱象较多。项目建设优亲厚友。私自变更工程。签订虚假合同。项目资料不规范。“四议两公开”程序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县、乡两级纪检部门对项目建设优亲厚友、私自变更工程、签订虚假合同、项目资料不规范、“四议两公开”程序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根据核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已责令相关村向镇人民政府补齐了相关项目变更手续。三是完善了村级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建设程序,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四是对村级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12.村“三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集体资金存在流失风险。集体资产作用发挥不充分,管护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镇政府积极与相关企业沟通协调,督促其根据协议,向村集体及时支付分红资金,若该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村委会将依法扣押其处于村部的固定资产。二是目前对相关人员已经给予相应处理。三是督促云盘等村充分发挥村部等集体资产作用,已将闲置的资产向外租赁,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对年久损坏的危房已悬挂警示标牌,对山林等资产已续签了合同,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是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对村级集体资产进行了清理核查,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了对村集体”三资”的管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不足,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3.“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末位表态制度的学习,充分认识会议严肃性。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过程中,严格坚持事先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坚持班子成员发言民主、真实。

14.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联村领导对联系村党建工作指导不够。个别村财务交接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未及时到村指导村级党建工作的联片领导和党组织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党政领导每年必须按要求到联系村指导党建工作。三是个别财务交接不及时的村原主要负责人均受到县纪检部门党纪政纪处分,镇村两级对其账目进行了清查核算,下一步将督促其积极偿还债务,进行财务交接。

15.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待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处理当事人,对相关村党务专干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落实党务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各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16.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加强。信访问题处理效果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畅通机制,整合力量。坚持每月召开信访联席会议,整合各部门资源与力量,会商研究解决重点信访问题。二是主动下访,坐班接访。常态化组织党政领导、驻村干部、支部书记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四)巡察、审计问题整改效果不够明显,巡察“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来,镇机关一、二党支部坚持每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纪党规,用党的理论知识武装党员干部的思想头脑。二是镇党委、政府制定下发《龙潭镇2024年度机关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政府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确考核内容、程序和方法,考核方式及评分办法,细化赋分标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不走过场。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1.分类整理,责任到人。建立“台账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分类梳理,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动真碰硬,严肃问责。对巡察反馈问题中,存在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要依法依纪查处到位。对巡察整改工作不上心、不尽力,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干部严肃问责,坚决杜绝督促紧就抓一抓,不督促就松一松的怪现象发生。

3.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以整改推动制度建设,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多发易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紧制度笼子,深刻剖析,深挖根源,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3870882;邮政信箱:溆浦县龙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419315;电子邮箱:944842165@qq.com.

中共溆浦县龙潭镇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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