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龙潭镇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8 15:06 信息来源:溆浦县龙潭镇

龙委发〔2023〕53号

各村(社区)、镇属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着力打通药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强化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提高全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76号)和《溆浦县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六长治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潭镇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尹恩建  镇党委书记

组      长:粟升富  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组长:张  丁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吴佑冬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海波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海燕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孙  腾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罗湘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粟  旦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向  达  副镇长

杨  省  副镇长

成     员: 王  拯  党政办主任

            吴传益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海波  应急办主任

李修开  派出所所长

            唐  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王俊华  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所所长

            滕富升  自环办主任

侯自立  财政所所长

            伍贤滨  司法所所长

            王  鑫  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唐赵龙  横板桥卫生院院长

            唐启军  大华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内,由吴传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华、梁记阳为成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安全信息员。办公室主要负责牵头组织、整体调度、建立台账、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切实推动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