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委发〔2023〕53号
各村(社区)、镇属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着力打通药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强化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提高全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76号)和《溆浦县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六长治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潭镇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尹恩建 镇党委书记
组 长:粟升富 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组长:张 丁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吴佑冬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海波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海燕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孙 腾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罗湘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粟 旦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向 达 副镇长
杨 省 副镇长
成 员: 王 拯 党政办主任
吴传益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海波 应急办主任
李修开 派出所所长
唐 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王俊华 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所所长
滕富升 自环办主任
侯自立 财政所所长
伍贤滨 司法所所长
王 鑫 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唐赵龙 横板桥卫生院院长
唐启军 大华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内,由吴传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华、梁记阳为成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安全信息员。办公室主要负责牵头组织、整体调度、建立台账、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切实推动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