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明确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因人事变动,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龙潭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粟升富(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主任:蒲兴高(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 主 任:张海波(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罗湘杰(党委委员、副镇长)
粟 旦(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向 达(副镇长)
吴佑冬(副镇长)
成 员:王 拯(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 省(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吕芳菲(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杜鹏志(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李海波(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铁刚(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谌平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唐 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侯自立(财政所所长)
杨飞龙(自然资源所所长)
谌东明(司法所所长)
王 鑫(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谌立谋(大华卫生院院长)
蒋序文(温水卫生院院长)
唐启军(横板桥卫生院院长)
张球春(龙潭督学办主任)
刘叶治(溆浦三中校长)
陈志刚(镇中学校长)
张在燕(镇中心小学校长)
杨耀清(大华学校校长)
章竹松(温水学校校长)
贺方提(横板桥学校校长)
唐胜良(市监所所长)
夏豪峰(龙潭派出所所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食安委下设办公室在镇市监所,由唐胜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食品安全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