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沿溪乡护航二十大安全生产及消防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29 14:51 信息来源:溆浦县沿溪乡

沿政发〔2022〕32 号

各村、乡属各部门:

现将《沿溪乡护航二十大安全生产及消防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组织落实。

                                  

                                 沿溪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沿溪乡护航二十大安全生产及消防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及消防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22年8月22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大检查和“打非治违”。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大检查和“打非治违”行动,狠抓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提高辖区内居民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造成人员生命及财产的损失,确保我乡安全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沿溪乡安全生产及消防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舒易良负总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乡长向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乡长胡明俊同志担任,组员为向前伟、黄贻军、张乐鹏、舒瑶林,应急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乡派出所、自然资源所、沿溪学校、金垅学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明俊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负责日常沟通、协调等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烟花爆竹店

牵头部门:乡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责任人:胡明俊、向冰)

重点检查内容:

1、有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

2、与易燃易爆建筑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3、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是否擅自设立储存场所,超量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

5、销售的烟花爆竹是否合法生产,是否属于个人燃放品种。

(二)建筑工地及液化气配送站

牵头部门:乡住建所(责任人:舒瑶林、舒军)

重点检查内容:

1、建筑工地施工人员是否违规作业

2、建筑工地临时用电是否规范

3、启重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液化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是否有健全。

5、气封装置泄漏防护报警装置是否有效。

6、从业人员是否有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并合格。

(三)水电站

牵头部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人:张乐鹏、赵生国)

重点检查内容:

1、机电设备运行情况。

2、消防安全。

3、警示标志设立情况。

4、大坝、渠道安保措施。

5、从业人员资质、员工培训。

(四)三合一场所

牵头部门:乡市监所(责任人:胡明俊、张英满)

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并能有效使用。

2、是否存放或销售易燃易爆等违禁品。

3、店内是否有违反规定住宿现象。

4、店内是否有违规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现象。

5、食品安全

(五)医院及卫生室

牵头部门:乡卫生院(责任人:向前伟、向云波)

重点检查内容:

1、电器设备是否合格合规、电器线路布置是否规范。

2、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

(六)学校

牵头部门:沿溪学校、金垅学校(责任人:向前伟、梁亚、周心景)

重点检查内容:

1、食堂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合符规范。

2、教师学生宿舍是否配备灭火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3、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控制室是否有人值班。

4、电器线路布置是否规范。

(七)团寨院落及居民自建房

牵头部门:各村(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

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水池水量是否充足,消防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2、居民自建房电器线路是否老化、电器线路布置是否规范。

(八)道路交通

牵头部门:乡执法大队(责任人:胡明俊、刘军)

重点检查内容:

1、客运车辆是否规范运营

2、电动车、摩托车是否佩戴头盔,是否超载、

3、是否占道经营、存在马路市场现象

4、非营运车辆是否存在营运现象

(九)矿山

牵头部门:乡自然资源所(责任人:舒瑶林、钟国志)

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盗采现象

2、封停矿山是否采取断电措施

3、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牌是否到位

    六、工作要求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坚决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上报乡消安委备案,由乡消安委上报县消安委。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检查全部结束后,各牵头部门填写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附件1)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和(附件2),并于9月30日前交到胡明俊处汇总。

  

                               沿溪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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